2012年11月4日星期日

高扬《宪章》大旗,开展“立体维权” ——写给十字路口上的《零八宪章》


(本文首发于《民主中国》2010.4.1.

高扬《宪章》大旗,开展“立体维权”

                     ——写给十字路口上的《零八宪章》

赵常青(中国公民)

上篇 2010年代的中国政治生态及其战略走向
下篇:“合纵抗秦”、奏响“立体维权”主旋律

驳李泽厚论“革命”!



 “五年看改,十年看埋”——学者章立凡已发出了这样的警告。
对于执政党来说,是“改”还是“埋”,我认为还有机会主动选择,但能够主动选择的时间确实不多了,民间抗议已呈“星火燎原”之势。遗憾的是胡氏中央已不愿选择,一味高压“维稳”,能拖就拖,得过且过。那么,最后政改的机会就只能在中共十八大之后的五年里——是“生”还是“死”,是“改”还是“埋”,普天之下,拭目以待……

一,李泽厚的错误“革命”观
二,正确的“革命”观
三,民间“革命压迫权”对于当代中国民主转型的重要意义

驳李泽厚论“改良”


驳李泽厚论“改良”

就拿当代中国来说,温家宝身为执政党政治局常委、中央政府总理,从权位上讲和古代的商鞅、王安石等人差不多,温本人若干年来也竭力鼓吹“民主、自由”普世价值,鼓吹政治体制改革,无奈他终归只是“二老板”,在执政党官僚系统的动员能力不是足够的强,尤其是得不到受“毛泽东思想”浸淫的“大老板”的支持,结果,温公喊烂了嗓子也于事无补,反而被严重边缘化,并被部分民间人士扣上了“中国影帝”的“二尺五”,改革之难可见一斑。

驳李泽厚论辛亥革命!


驳李泽厚论辛亥革命!

(民主中国首发)
   
 从言论自由的角度讲,作为“一家之言”,李泽厚是可以如此放言胡说的。但作为一个曾经的学界“长老”,他对辛亥革命正义性的否定,对辛亥革命伟大成果的视而不见,对辛亥革命局限性的无限夸大,对窃国女贼那拉氏的改革幻想都是一种完全的不负责任,因此,我们应该“告别”的不是“辛亥革命”,我们应该“告别”的是“李泽厚”——至于李泽厚本人,还是放牛桃林、归马华阳,静悄悄的享受落日的余晖吧

赵常青
2012-1-8于北京西湖新村

2012年11月3日星期六

《零八宪章》:中国民主维权运动的共同纲领和旗帜!!


《零八宪章》:中国民主维权运动的共同纲领和旗帜!!
——纪念《零八宪章》颁布三周年暨《世界人权宣言》发布六十三周年

2010年代注定是大民主、大维权的年代,注定是中国民主人权事业全面开花、全面结果的年代,注定是《零八宪章》和《世界人权宣言》谛造中国大文明、大辉煌的年代!在此历史逻辑下,执政党当幡然猛醒、改弦更张,顺应《世界人权宣言》与《零八宪章》所宣布的普世人权法则,高扬民主大旗,高扬人权大旗,以积极政改宣示自己对民意的尊重和服从,庶几,可避免人民革命所带给自己的毁灭性灾难。
而对于各届民主维权力量来说,笔者希望在总结既往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继续发扬民间政治智慧,以各种创造性的形式稳步推进民主维权运动,并牢固掌握属于我们自己的“人民革命主权”,以箭在弦上的革命压力促使执政当局进行民主化改革,落实《世界人权宣言》,践行世界人权公约,深入推行《零八宪章》所宣示的普世理念和基本主张,如此,中国民主人权事业方可实现朝野互动、和解双赢;如此,中华民族才能迎来自由、民主、宪政的未来;如此,孙中山先生的“革命大业”才会在海峡两岸获得最后的成功!!

——赵常青(中国公民)

“南巡讲话”与《零八宪章》


“南巡讲话”《零八宪章》

赵常青

既然温家宝和《零八宪章》都同样认为“民主”、“自由”、“人权”、“平等”是“整个世界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共同形成的文明成果,也是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观”,而邓小平又特别强调“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那么,执政党走出危机和困境的路径就自然产生了,那就是果断放弃“维稳”逻辑,重新高举“改革”大旗,“大胆吸收和借鉴”温家宝和《零八宪章》都曾提到的那些“人类文明成果”,从实践层面推进中国的民主、自由、人权、宪政事业

《零八宪章》与我的“爱情”



《零八宪章》与我的“爱情”

赵常青(中国公民)

窗外的天空正飘着羽毛似的雪花,今年的冬天似乎来得特别早,还没到正常供暖时间,就已经下了两场雪,而且是两场很威风、很暴虐的雪。

“燕山雪花大如席,片片吹落轩辕台”。

不知正在牢狱受难的晓波先生现在情况怎么样,以我数度牢狱生活的经验,只能以“冷酷”二字加以总括。索尔仁尼琴笔下的“古拉格群岛”是“苦难”的代名词,中国的劳改营也绝好不到哪儿去,甚至在许多方面表现出更加疯狂的冷酷性和残酷性。不幸的是刘晓波先生现在正身临其境——正在承受由中国共产主义庞然大物所强加给他的铁血牢房,正在为《零八宪章》编织着一部不朽的传说!

周文王的“革命”与赵紫阳的“改良”


(本文首发于《民主中国》2010.1.26.

周文王的“革命”与赵紫阳的“改良”

赵常青(中国公民)

u      “西伯拘而演周易”
u       赵紫阳的“政治遗嘱”
u      “改良”还是“革命”?

人民的耐心是有限的,在赵紫阳式的“改良”道路真走不通的情况下,民间反对派是否会拿起周文王的“革命”武器甚至重张“替天行道”的大旗则只有“天”知道了,也许会,也许不会,但至少也有50%的可能性吧。在“50%”的可能性面前,中南海的衮衮诸公能睡得踏实吗?因此,我希望各位党国领袖在夜半醒来的时候思考这样一个也许很荒唐的问题:
在周文王去世后的第十二年,由他所指导的周武“革命”取得了成功,商朝灭亡;那么在赵紫阳去世后的第十二年——也就是2017年,在我们共同的祖国又会发生什么呢?

天佑民主!天佑中华!
Am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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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抽打《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写在秦永敏先生被拘留之后


(本文首发于《民主中国》2011.2.12.

谁在抽打《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写在秦永敏先生被拘留之后

也谈“我的祖国”——顺致钢琴家朗朗书


(本文首发于《民主中国》2011.2.5.

也谈“我的祖国”

——顺致钢琴家朗朗书

论思想自由


(本文首发于《民主中国》2010.9.9.

论思想自由
                   
总之,思想及其传播的自由是非常重要的,失去这种自由,我们的精神呼吸就会很困难,我们就会中毒、麻木——到最后便会成为失去基本尊严、受人摆布、惟命是从的可怜虫。因此,在我行将结束这篇小文章时,我希望朋友们记住著名学者秦晖先生的忠告——
“在如今的中国可以不去争论姓公姓私,但不能不争论是否公正;现在我想还应当说:如今我们可以不去争论姓资姓社,但不能不争论是否自由(当然包括思想自由——笔者),否则我们就不配称之为公民。”(《问题与主义》P113

为了崇高的“公民”荣誉,让我们努力奋斗去争种种天赋的自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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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来……!”“起来……!!!”——从马尾维权事件看民间维权的政治觉醒


本文首发于《民主中国》2010.5.9.

“起来……!”“起来……!!!”

——从马尾维权事件看民间维权的政治觉醒

赵常青:致“纳米诺奖”委员会的答谢词


赵常青:致“纳米诺奖”委员会的答谢词


为了改变这样不人道的制度,为了民主和自由,为了美好的未来,为了亲爱的孩子们,我选择了坚持!选择了奋斗!虽然付出了一些代价和牺牲,但没有任何力量能够阻挡我对这份理想的执着和爱情!没有任何力量能够阻挡我对这片土地的梦想和爱情!希望已经付出这样或者那样努力的朋友们和同志们继续坚持下去,希望越来越多的中国同胞——无论你是“胡主席”还是“张麻子”,无论你是50后还是90后、无论你是在朝的还是在野的、无论你是精英人士还是普罗大众、无论你在国内还是国外、也无论你是汉族还是少数民族——只要你能意识到中国民主维权事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都请你参与到这一伟大而不朽的事业中来,让我们大家共同——
为孩子们的未来而奋斗!
为祖国的美好未来而奋斗!
为人类的尊严和幸福而奋斗!!

愿上帝保佑我的祖国!
Amn!

赵常青  2011年1月23于西安

任何判决都无法阻挡中国民主维权事业!——写在王荔蕻大姐被宣判之前


赵常青:任何判决都无法阻挡中国民主维权事业!
——写在王荔蕻大姐被宣判之前

本文发表于《零八宪章》月刊2011.9.8.

《零八宪章》编者按:
北京著名维权人士王荔蕻女士420被北京警方逮捕后,受到海内外各种良知力量的普遍关注,人们以各种各样的方式表达对北京地方当局迫害良心人士的抗议和谴责。“零八宪章论坛”也于422811815分别发表了相关评论来表达同样的抗议和谴责。

99,有关王荔蕻女士的案子就要宣判了,尽管民间抗议如潮,但无罪释放的可能性极小。我们认为无论北京方面作出什么样的判决,都不会掩盖这种审判的非正义性,中国民主维权事业也不会因为执政当局对民主维权人士的野蛮迫害而偃旗息鼓,正如本文作者赵常青所指出的那样——

“无论你们明天强加给王大姐什么样的罪名,也无论你们强加给王大姐什么样的刑罚,你们是无法把中国的民主维权事业也加以逮捕判刑的!2010年代注定是中国民主大转型的年代,中国的未来,也必定是民主的未来、自由的未来!”

2012年11月2日星期五

论结社自由


(本文首发于《民主中国》2010.10.29.

自由结社作为一种杠杆在“办大事”,在制恶、为善与维权方面具有其它任何力量都不可替代的价值与意义。它是民主政治和公民社会最引人注目、最有价值的亮点和看点之一,这正如市场经济能打破经济领域的垄断者,使得商品的质量、种类和价格都在不断地朝着消费者(人民大众)所期望的方向(物美价廉)前进一样,自由结社作为制恶、为善和维权的杠杆,其主要作用就在于能够借助有组织的集体的力量打破某一党派和强权人物对于政权的垄断局面,使所有想参政和执政的力量,特别是使已经执政的力量——不管是作为个人还是作为政党都必须认认真真的眼睛向下,一心一意乃至于全心全意的服务于人民,从而实现政府和民间的良性互动,实现人民组织国家、成立政府的根本目的。

和平奖.拘留与68天软禁


l       庆祝晓波获奖与行政拘留
l       被飞回陕西
l       再次被飞回西安
l       68天的软禁

2011.1.3.首发于博讯

2012年10月12日星期五

魂兮归来! ——深切悼念赵公紫阳先生


(本文首发于《民主中国》2010.1.17.

作者按 
本文是我2005年元月20日在渭南监狱所作,在这赵公逝世五周年的日子,特将此文刊出,以志纪念!

魂兮归来!
              ——深切悼念赵公紫阳先生

我相信您在895月所点燃的人道主义圣火必将历史性地传承于八九“天安门一代”的手上,传承于我们的心上!我们,必将通过艰苦卓绝的努力和奋斗去消解这个强权集团,去重构中国的政治生态,并将您曾生活、奋斗、关怀、热爱的这个国家转变成——
一个伟大的、民主的国度!
一个自由的、法治的国度!
一个人道的、文明的国度!

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纪念林牧先生去世两周年


(本文首发于《民主中国》2008.10.15.

烈士暮年,壮心不已
——纪念林牧先生去世两周年

赵常青

2002114号,我忙完了所有该忙的事(包括有关十六大的事情及蒲勇先生病逝的事),当天下午我去到林老家里闲谈,我说:“甘地当年在南非和印度开展过非暴力的自请入狱活动,这个活动社会效果很好,我们是不是在什么时间也可以开展这种活动?”林老笑着说:“你要是能够发动起这个活动的话,我一定带头参加。”我当时心里十分感动,我说:“您都这么大岁数了,还亲身参加这种活动?”林老却说了下面这几句我一辈子也忘不了的话,他说:“岁数大又怎么啦,你知道曹操《龟虽寿》这首诗的内容吗?曹操说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曹操尚能如此,我为什么就不能参加呢?”谁知道114下午的这次面谈竟成了我和林老之间的“最后一课”.

关于集体自由及其异化的问题


(本文首发于《北京之春》2008.8月第183期)

                 关于集体自由及其异化的问题
                
诚如托克维尔先生所说的那样:“使人人都参加政府的管理工作,则是我们可以使人人都关心自己祖国命运的最强有力手段,甚至可以说是唯一的手段。”(《论美国的民主》P270)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建立起以民主、自由、人权、法治为核心价值的政治架构,就中国——我的祖国而言,局部区域已完成这种建构,如台湾;部分地区已部分完成这种建构,如香港、澳门。但中国大陆却依然故我,依然笼罩在共产党的威权体制下,而将传统的这种威权体制改造成为现代的民主自由体制便是当代中国有识之士义不容辞的历史使命!

2012年10月3日星期三

谁是万物的尺度?——追问普罗泰格拉


(本文写于陕西省渭南监狱,首发于《北京之春》2009.2月号 189期)

谁是万物的尺度?
——追问普罗泰格拉
赵常青

“人是万物的尺度”虽然强调的是人类对于自然界的主权者地位,强调的是人类对于其它物种的本体属性和至上属性,突出人类的高贵和尊严,但如果再向前追问一步的话——“谁是万物的尺度?是你还是我?”时,新的问题便立马出来了。特别是当子孙后代繁衍众多、“遍满地面”的时候,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当张三、李四、王麻子各执己见、互不相让的时候,由“人是万物的尺度”而派生出的“究竟谁是万物的尺度?是你还是我?”的问题便会以更加尖锐的形式摆在人们面前,在此情况下又该怎么办呢?

上篇  普罗泰格拉的结论
   下篇  谁是万物的尺度?

关于民主的黄金法则九:地方自治


关于民主的黄金法则九:

地方自治

 “自治”是民主原则在地方政治生活和公共生活中的游戏规则。而国家层面上的“民主”(如重要公职的选举)实际上也就是国家层面上的“自治”,即一个国家的人民自行决定自己国家的政治制度、社会制度及公共游戏规则(如立法、公共行政、司法审判等),它体现的是人民主权原则。同理,地方民众在自己所生活的单位界域内也应该享有充分的地方主权,使地方管理充分体现地方民众的公意。这里的“地方主权”也就是地方自治权,从法律角度讲,“地权”不能高于“国权”,地权和国权的划分应该明确载明在宪法里,地权不能凌驾于国权之上,但地方自治权必须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证。

当我强调一个国家应当实行地方自治并充分尊重当地人民的意愿时,应特别注意地方自治权将以维护主权国家的完整统一为边界,越过这条红线,地方自治将会背离初衷而走向悲剧性的反面!

关于民主的黄金法则(八):多党政治


关于民主的黄金法则(八):

多党政治
                           
人民要想不打折扣地拥有国家主人的地位和尊严,就必须拥有制裁执政者的力量,而这个力量也只有在多党派的民主政治条件下才会获得。当人民在多个党派中拥有挑选的机会时,“最好者当政”才会成为可能,而当人民面对的是唯一的超级独裁力量时,哈耶克所论述的那种“最坏者当政”也就成为一种宿命性的必然了。

关于民主的黄金法则(七):代议民主制度


关于民主的黄金法则(七):

代议民主制度
   
我在这里强调了代议制的重要性,但并不是要将“全民公决”式的直接民主一棍子打死。“全民公决”是主权在民的表现,它从操作层面保证人民在有关国家和社会的公共事务方面拥有最高和最后的决定权。因此在总统选举、国体变更等等重大问题上还是应该使用“全民公决”方式来反映人民的意志选择

关于民主的黄金法则六:分权制衡


关于民主的黄金法则六:

分权制衡
                            
分权制度是如此的重要,以至于诞生于法国大革命中的《人权和公民权宣言》第十六条明确宣布“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而德国的康德则把是否分权作为划分共和政体和专制政体的标准,认为共和政体实行分权和法治原则,而专制政体则实行立法与行政的一体化(即后来巴黎公社所推崇的“议行合一”制),是反法治的。就连对“全民公决”颇有微辞的阿克顿老头在谈到分权时也大家赞美说:“主权的分立——这是目前为止政治科学所知道的为民主制建立制约的唯一方法”(《自由与权力》P374)。当然,阿克顿老头是需要民主的,因为他在为民主制度的某种可能“邪恶”寻求制约力量时,曾特别强调说:“人类社会为什么需要民主?因为民主意味着让人民大众享受自由,哪里不存在强有力的民主制度,哪里就不存在强有力的自由!”(同前P369

关于民主的黄金法则(五):公平竞选


关于民主的黄金法则(五)

公平竞选

正因为民主竞选具有前述的四个特征(即自愿性、公开性、公平性、可选择性),才使人民主权原则从理论层面进入到现实具体的可操作层面,才使“执政官”及国家政权的建立具有了合法性与公意性的基础,民主制度也才最终彰显出其灿烂的光辉。

由此可见,一些具有人本关怀倾向的政治家和思想家都曾注意到了民主选举的重要性。熊彼特等人更是把它上升到了“民主的本质”的高度,其原因正在于通过公平竞选并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决定“执政官”的归属。这个公平选举的过程也就是人民自愿授权的过程,它既尊重了民意、体现了民意,也使“执政官”的统治获得了名正言顺的人心基础,这就是民主选举的真谛所在,这也是当今最极权、最专制的政党及其头面人物也不敢象希特勒那样公开诋毁民主,也是独裁如萨达姆之流也要搞搞形式主义选举的奥秘所在。

关于民主的黄金法则(四):民主的边界——保护少数


关于民主的黄金法则(四)

民主的边界——保护少数

当我们说“少数必须服从多数”时,是指当涉及国家、集体、社会等领域内的公共事务出现意见分歧时,应该体现民主的、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但是在任何时候、在任何时空条件下,都必须尊重和保护人类之所以为人类的基本人权(这个基本人权包括基本的公民权利、基本的政治权利和基本的社会经济文化权利等),这个基本人权不仅为国民中的多数人所享有,国民中的少数人也同样应该享有;不仅多数人的基本人权应该受到尊重和保护,少数人的这些基本人权同样应该受到尊重和保护。能否保护少数人的基本人权,这便是民主的边界,越过这个边界,便会出现多数对少数的暴政。正如少数压迫多数是不人道的一样,多数压迫少数也同样是严重的不人道!

关于民主的黄金法则三:少数服从多数


关于民主的黄金法则三

少数服从多数

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既体现了众生平等原则,又体现了人民主权原则,其主要目的就是防止个别人的独裁和少数人的专制,使多数人的利益得到保护,并使多数人的意志在公共事务中,得到尊重和实现。

关于民主的黄金法则二:主权在民


关于民主的黄金法则二

主权在民

应该说“人民主权”理论是民主理论的精髓,其合理性正在于它体现了“人人生而平等”的第一原则,它把人民从天子帝王的奴役压迫下解放出来,恢复了人民作为大地主人的权利、荣誉和尊严。可以说,从此以后,人民懂得如何才能活得像个人了。
说到这里,“人民主权”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就我的理解而言,它是指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作为国家的主人,对于自己国家的政治、法律、军事、经济文化教育、内政、外交诸方面事务拥有最高的和最后的决定权。套用人本主义开山大师普罗泰各拉的话说就是“人民是万物的尺度”,在自己所生活的国家里,人民是万事万物的立法者、管理者、审判者。

这便是我所理解的有关“人民主权”理论的黄金内涵!
这也是我所理解的有关“民主”理论的黄金内涵!

关于民主的黄金法则一:众生平等


关于民主的黄金法则一

众生平等

尽管陈胜及其后继者们的真正志向在于通过造反而谋求属于自己的王位,但“众生平等”法则在国家政治层面的逻辑推展必然是众生自治,即自己做自己的主人,自己管理自己,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实行民主。这也就是说“众生平等”法则是实行“民主”法则的前提,或者说“平等”是“民主”的逻辑原点和出发点 ,“民主”则是“平等”法则的逻辑结论。如果人与人之间不存在“生而平等”的法理关系,那么专制特权阶层就会以天生贵贱理论来为自己的剥削和压迫进行辩护。

一代不如一代!!——简评奥巴马访华


(博讯北京时间20091119首发)

一代不如一代!!
——简评奥巴马访华

    
我认为,“一代不如一代”的美国人权外交不仅不利于中国的民主人权事业,而且对于美国建国先贤们的“普世价值”观也是一种潜在的危险。奥巴马对日本天皇的柔软鞠躬,对于中国民主人权的漠视不仅是一种严重的短视行为,而且长此下去——我敢说,他想获得第二届连任,也是很困难的!  

关于竞选民主的历史性展望


(本文写作于2002年,首发于2008.6.10。的《民主中国》)

关于竞选民主的历史性展望


早在97年中共十五大召开前,我在提交给执政党的改革建议书里的第六条建议便是:修改《选举法》,使县市级人民代表及其行政长官首先实行民主竞选制,我的这个想法现在仍然没有改变,我希望在明年召开的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能够局部地修改《宪法》和《选举法》,从法律上明确规定县市级人民代表及其行政长官(县长、市长)实行直接、公开、公平的民主竞选制度。

赵常青:孙文广先生获得中国大陆第一届“中国良心奖”


孙文广先生获得中国大陆第一届“中国良心奖”

    2010103是孙文广先生七十七岁华诞,来自北京、贵州、陕西、浙江、江苏、安徽以及山东本地的三十多位民主维权人士(包括胡石根、刘京生、李海、赵昕、赵常青、车宏年、廖双全、吴玉琴、李红卫、刘国慧、张华、王全章、刘桂琴、巩磊、邵凌才、李昌玉、解金玉等)齐聚素有“泉城”美誉的济南,他们共同向孙文广先生表示生日的祝贺,大家经过讨论后决定授予孙文广先生“中国良心奖”。

赵常青:陈光诚先生获得中国大陆第一届“光明之子” 奖


赵常青刑满出狱 支持全民说真话运动



l        祭奠林老 感谢家人与外界
l        从未认罪 拒绝参加升旗仪式等
l        矢志不渝 坚信民主道路
l        支持杨建利倡导的说真话运动
l        支持汪兆钧等公开讲话的良知人士

造就一个东方“美丽坚”——一个美丽而光荣的梦想


(注:本文写于20005月的汉中监狱,首发于20029月的《民主论坛》,原标题为:一个美丽而光荣的梦想)

造就一个东方“美丽坚”

——一个美丽而光荣的梦想

赵常青

作为一个生活在共产主义极权制度下的中国公民——
我希望在我的祖国也能完成这样一种自集权专制体制向民主自由体制的转变!
我希望我的祖国在政治生活中也能建立起一种以“人民主权”为灵魂的分权制衡制度、两党(多党)竞争制度、公职竞选制度、弹劾罢免制度!
我希望我的祖国在社会生活中也能建立起新闻、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方面的“自由法则”:
我希望通过祖国政治生活中的民主制度和社会生活中的自由制度使得每一个中国公民都有可能凭借人民选票而和平入主“中南海”!
我希望通过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和社会生活的自由化来结束历代中国执政者带给历代中国人民的剥削、压迫、奴役和耻辱!
我希望通过这种民主和自由的社会政治体制来造就一个东方的美丽坚!
我希望通过这种民主和自由的社会体制来造就出一个伟大而繁荣、灿烂与辉煌的中华民族!!!

赵常青   20005
           于汉中监狱

  (本文发表于《华商》杂志2008.6月刊)
                  
 天下有爱,国家有光
                        ——写在国家哀悼日

蒲勇先生,请慢走!


(本文首发于2002.11.2.的《民主论坛》)

蒲勇先生,请慢走!

在我写这篇悼文的时候,我的双眼充满着泪水,因为我刚才得知,在为中国民主化做艰苦奋斗的历程上,又一位杰出的战士倒下了——他就是今天早晨7点钟去世的蒲勇先生。

大陆的民主变革也是台湾人的事情


大陆的民主变革也是台湾人的事情
(发表于《民主通讯》2005.11.22.

     
赵常青:我认为对于2,300万台湾同胞来说,要维持民主自由及发达繁荣的台岛现状,目前应该努力做的事情,不是去追求台湾共和国的建立,而是去努力推动大陆实现民主化,促成中华共和国的光荣诞生。

腐败究竟害了谁? ——试析共产主义官场腐败的危害性


编者按:
(本文写于2000年的汉中监狱,分三篇发表于2002年秋天的《民主论坛》,原标题是《腐败的危害性》)

腐败究竟害了谁?
                   ——试析共产主义官场腐败的危害性

赵常青(中国公民)


l        腐败是一种严重危害国家的行为

l        腐败是一种严重危害人民的行为
首先,腐败是一种严重损害人民主权的行为
其次,从经济上讲,腐败行为是一种严重剥削人民、掠夺人民的行为。
三,任人唯亲、任人唯奴的用人机制严重地损害了人民通过民主竞选而获取公平发展和上升的机会。
第四,许多腐败行为——尤其是吏治腐败和司法腐败行为还是一种严重的欺压人民和奴役人民的行为。

l        腐败行为对中国共产党自身的巨大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