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3日星期三

关于竞选民主的历史性展望


(本文写作于2002年,首发于2008.6.10。的《民主中国》)

关于竞选民主的历史性展望


早在97年中共十五大召开前,我在提交给执政党的改革建议书里的第六条建议便是:修改《选举法》,使县市级人民代表及其行政长官首先实行民主竞选制,我的这个想法现在仍然没有改变,我希望在明年召开的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能够局部地修改《宪法》和《选举法》,从法律上明确规定县市级人民代表及其行政长官(县长、市长)实行直接、公开、公平的民主竞选制度。


20004月,我在狱中首次阅读了亨廷顿先生所著的《第三波:二十世纪后期的民主化浪潮》(刘军宁译,上海三联书店9810月第一版)这是一本很好的令我欣赏不已的政治学著作,我建议每一位有志于为中国民主化事业、为人类文明事业做点贡献的人都去读一下这本书,这本书的价值对于我们这些正求索在民主化道路上的人来说具有很重要的指导意义,诚如书的作者所坦言的那样:“对我来说,偶尔明确地表明我的分析对那些希望在其社会实现民主化的人士所具有的意义也是十分有用的。因此,在本书中有五处,我放弃了社会科学家的角色,而担当了政治顾问的角色,提出了若干条‘民主派准则’,如果这使我像一个雄怀大志的民主马基雅维利,那还是随它去吧。”
亨廷顿先生在这本书中对于民主有着明确的解释和分析。他认为,古典民主理论主要是从政府权力的来源和目的去定义民主的——从政府权力的来源讲,古典民主理论强调的是来源于人民的政府权威必须用来服务于“公益”,如果背离了这一宗旨,人民就可以收回自己让渡的那部分权力。从理论上讲这些肯定没有错,但问题是怎样在具体的操作中去体现政府的权威来自于人民的授权并保证这种授权服务于“公益”的目的呢?在这个问题上,古典民主理论没有作出很好的解答,于是亨廷顿先生从程序性的角度给民主作了一个新的释义,他说:
“在评判一个二十世纪的政治体制是否民主所依据的标准是看其中最有影响的集体决策者是否通过公平、诚实和定期的选举产生,在这种选举中候选人可以自由的竞争选票,而且基本上所有成年人都可以参加选举,用这种方式来界定,民主政治涉及到两个维度,一个是竞争,一个是参与。”
与此同时作者还说:
“民主政治的核心程序是被统治的人民通过竞争性的选举来挑选领袖。”
“如果用普选的方式产生决策者是民主的本质,那么民主化过程的关键点就是用在自由、公开和公平的选举中产生的政府来取代那些不是通过这种方法产生的政府”。
亨廷顿先生关于民主政治的分析可以说是深入到了骨髓,如果没有民众的广泛参与,选举只在一个极小的圈子内进行,那是谈不上什么民主的。但是如果选举虽然有广大选民的参与,但却不是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性选举(就如中共领导下的选举那样),就更无民主可言了,正因为竞争性的选举是民主政治的核心程序,所以在中国民主化的道路上,我们不能不去重视竞选的意义,不能不去充分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去做民主竞选的宣传和尝试。
根据我个人的观察,我认为中国的民主化如果想避免因“激变”而给国家和社会造成的动荡副产品,就应该充分参照“台湾模式”,既然执政党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既然认定台湾作为亚洲一小龙在各个方面都搞得很成功,为何不把台湾的民主改革看作整个中国民主化进程中的一步棋呢?如果执政党把台湾当作“中华共和国”的一个搞得很成功的“民主特区”的话,何不把“民主特区”的成功经验渐次推向全国呢?我觉得答案应该是肯定的。而要问台湾民主改革的成功经验有哪些?当然很多,但在我看来最重要的有两条:
其一,从“上层”讲,是由执政的国民党主导改革的。
无论从国家的利益、人民的利益还是从执政党的本身利益去考察,这一模式都是非常可取的,因为它可以避免社会在“激变”中可能产生的动荡和破坏行为,从而使人民和国家在民主转型过程中付出最小的代价,中共如果不希望自己在必然到来的“民主变局”面前输得精光的话,就应该充分利用自己现在所处的执政党地位来努力完成五千年中国文明史上所未曾有过的这一伟大事业,通过改革将功补过,通过改革洗涮形象,通过改革在中共党史上书写出真正光荣、灿烂、辉煌的一页,

其二,从“下层”或者说从“民间”的角度讲就是逐级开展民主竞选活动。
就台湾民主变革的实际进程而言,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中前期的民主竞选运动最值得大书特书。县市级议员及县市长的直接民选使台湾中下层公共职位的竞选活动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民进党及在野的各派政治力量为了竞选组织了大规模的竞选互助团,相互支持,相互声援,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民众的参予意识,并使台湾的民主竞选在不到十年的时间里就基本做到了重要公共职位(从县市级议员、县市长到省长及中华民国总统等等)的全部开放。20002月在中华民国史上,第一次实现了政权通过民主竞选而进行的和平交接,当我在监狱里得知民进党上台的消息后,我的心里真是非常的高兴呀。
既然台湾民众的竞选之路走得很成功,我想现居大陆的各种民间力量也可以努力往这条路上走,(甚至我认为大陆的民主化变革必须要从初中级公共职位的竞选开始)怎么走?早在97年中共十五大召开前,我在提交给执政党的改革建议书里的第六条建议便是:修改《选举法》,使县市级人民代表及其行政长官首先实行民主竞选制,我的这个想法现在仍然没有改变,我希望在明年召开的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能够局部地修改《宪法》和《选举法》,从法律上明确规定县市级人民代表及其行政长官(县长、市长)实行直接、公开、公平的民主竞选制度。
而从体制内的官方行为来看,执政党好象也在有意无意地试验这种制度,譬如说目前的乡镇级人民代表是由村民公开直接选举的,尽管还不是严格规范的民主竞选,但却是差额选举(我妹妹就曾在这种差额选举中以普通村民的身份当选过三年乡人民代表);又如,从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以来,村民委员会将由比较规范的民主程序(“海选”方式)选举产生,这一制度在许多地方已得到较好的开展,虽然在实施过程中,乡镇长吏的行政干预还很多,但其意义绝不可小看,其直接意义就是在最基层的乡村使广大民众对程序性民主有了直观的感性的训练(如向选民宣讲自己的施政纲领及举措等),这将为更高一级的“海选”提供竞选民主的“学前班”教育。再如98年四川遂宁市步云区施行乡长直选、20028月湖北京山县杨集镇关于书记镇长“海推直选”的改革试验都可以看作是官方主导下的民主升级,我个人认为这是执政党默许的一种进步,是体制内改革力量在基层民主中的积极表现。它的前景是美丽的,未来是光明的。

而我们这些被执政当局视为“敌对势力”和异已力量的持不同政见者在目前的情况下又该如何在民主竞选的道路上迈开自己的步子呢?我以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   做好民主竞选的的法律性研究和范例性研究,为民主竞选提供足够的法律依据和范例借鉴。如研究台湾民主化过程中的选举经验加以推广(听说王丹的博土论文研究的就是从七十年代到九十年代的台湾民主改革,相信他一定能从台湾民主竞选的历史中提炼出一些可资大陆民主借鉴的精华来)。
第二,   在全国范围内发起一场修改《选举法》和《宪法》的运动,为各个层次的民主选举提供合法性依据如将村委会的“海选”提升到县(市委)、县(市)级政府的“海选”。
第三,   有条件的朋友可直接投身到民主竞选中去依我的经验,在大型国有企业和大型院校的情况最好,因为这些企业和院校为独立选区,不仅选民集中,而且县区级人民代表都由直接选举产生,因而最好开展民主竞选活动。
第四,   无条件直接投身民主竞选的朋友可以鼓励有条件的同事和友人参加竞选并组织选举声援活动譬如说受到公开打压的人士可以利用选民身份寻找十来个选民联名推荐尚处在二线或三线的友人出来参加竞选,并竭力为其助选,或者说在官方“酝酿”产生的正式候选人当中“选取”一个公开助选,其目的不在于受我助选的正式候选人能够当选,或者指望他能为选民利益考虑,而在于争取我们说话的平台或做事的空间。
第五,广场式民主或街头式民主还是需要的,因为广场街头民主能够给执政当局造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并使广大群众在短时间内参予进来,但这种民主若没有学生群体充当先锋军恐怕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和边际效应。而从八十年代的几次学潮来看,是和那个时代的文化讨论、传统反思、民主启蒙背景分不开的,因此我们当努力去推动在大学校园里的民主启蒙和自由文化培置,各省市都应该选择两三所重点大学进行工作,从民主竞选的角度讲,可以首先开展学生社团负责人的民主竞选工作(如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并逐步将他们的思维触须引向国家与社会。

总之,根据我的观察,我认为中国民主化变革的前期将在执政党的主导下走“分级竞选”的路子。所谓分级竞选,也就是从现在开始在第一个五年时间内完成县级人民代表及其行政长官的民主竞选,在第二个五年时间里完成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人民代表及其行政长官的民主竞选。在第三个五年到第四个五年时间里完成国家级(如国家主席、总理等)重要公职的民主竞选,整个过程分为三阶段,大约需要十五到二十年时间。
从目前国内的具体情况来看,无论是广泛开展的乡村基层民主选举(包括乡镇人民代表的选举和村民委员会的选举)还是局部地区的党政领导(乡长、镇长及乡镇党委书记)“海推直选”民主试验,从民主化变革的宏观界面考察,都是一个良好的体制内开端。我个人衷心地希望执政党能本乎世界民主潮流,通过修改《选举法》和《宪法》的相关条文,及早地提升民主竞选的层面,用五到十五年的时间完成大陆重要公共职位的全部开放(包括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及全国人大代表等),从而在5000年中华文明史上写下最为光辉灿烂的一页。
于此同时,我也衷心地希望一切有志于为祖国民主化事业做点贡献的各界人士都能本乎良知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地参与到当地的民主选举事业中去,在选举实践中去感悟民主的真谛,在选举实践中去体察民众的需要,在选举实践中去摸索中国民主化变革的可行性道路,在选举实践中去锤炼自己的意志和品格,我相信只要大家诚心诚意地去做事,全心全意的去推动祖国的民主事业,具有世界化色彩的民主中国必将在不久的将来成为大家梦寐以求的现实!

赵常青
20029-10
草于西安

后记

本文稿初成于2002年秋我在医院治病期间,但还未来得及与外界交流,我又因为从事民主人权活动而三度被捕入狱,且一口气关了我五年。200711月底出狱后,一些友人要求我能将自己的一些重要经历记录下来,认为这不仅对于我个人的人生是有意义的,而且对于中国的民主事业也是有些意义的。前不久,北京的王德邦、西安的杨海、张鉴康等人也向我提出了同样的问题,在此情况下,我便翻出这篇旧作,稍事修改,供各位师友批评指正。
   让我特别高兴的是,在我入狱的这五年,中国社会在许多方面发生了很重要的变化,就拿选举来说吧,虽然1998年我竞选人民代表遭到当局的野蛮打压,但到2003年换届选举时,北京邮电大学的许志永博士、湖北潜江市的姚立法老师等人以独立候选人身份竞选当地人民代表却取得了成功,这便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虽然这些都是个案,并不具有普遍性意义,但对于中国社会的未来来说,它无疑代表着一种健康的方向。我希望通过这些个案的示范性作用,有越来越多的中国公民能够勇敢的站出来积极的参与到当地的人民代表竞选当中去,以实际行动推动祖国的民主化,以实际行动为自己的人生谱写出光辉灿烂的新篇章!

赵常青
2008.5.1.匆匆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