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3日星期三

关于民主的黄金法则(八):多党政治


关于民主的黄金法则(八):

多党政治
                           
人民要想不打折扣地拥有国家主人的地位和尊严,就必须拥有制裁执政者的力量,而这个力量也只有在多党派的民主政治条件下才会获得。当人民在多个党派中拥有挑选的机会时,“最好者当政”才会成为可能,而当人民面对的是唯一的超级独裁力量时,哈耶克所论述的那种“最坏者当政”也就成为一种宿命性的必然了。



现代国家大多数都是政党政治国家。所谓政党政治国家即由政党行使执政权对国家施行治理。
从过去的历史经验看,政党是作为君主专制的对立面而产生的。在君主专制时代,政治性的党团结社将会受到专制君主的严厉打击。所谓“君子朋而不党”正是专制制度下士人阶层奉行明哲保身哲学的人生写照。明代东林书院的师生们只不过在讲学之余对国家时事发发牢骚,相与勉励“事事关心”,不意犯下专制君主之大忌而遭到残酷打击。
当然,中国明代的东林党还不是近现代意义上的政党,近现代政党是以积极谋求国家执政权为现实目标的。近现代国家之所以是政党政治国家,政党之所以能够活跃在国家政治舞台上,乃是因为无论什么性质的政党都具有如下两个明显特征:
第一,拥有指导全党的“主义”,这个“主义”便是指导该党采取行动的政治哲学基础,它不仅是统一全党的思想力量,还是企图赢取民心的意识形态,党通过自己掌控的资源尽力在民众中宣传自己的“主义”和政纲,从而为自己的可能崛起或持续统治铺垫人心基础。
第二,拥有相对严密的组织系统,通过网络化、层级化的组织系统来扩大自己的队伍,并培养出具有凝聚力和感召力的领袖,同时制定出一整套内部纪律来约束自己的党员,净化自己的队伍,以此提升党在民众心中的地位和形象,增强党的生命力和感召力。
正因为政党拥有明确的“主义”并拥有推广这种“主义”的强大组织资源,所以在近现代政治舞台上,一个国家及其民众才会常常被某个政党及其领袖人物所左右。
虽然近现代国家大多数都是政党政治国家,但这些党治国家大体上仍可划分为民主性的党治国家和专制性的党治国家。
孙中山先生曾说:“政党之性质,非常高尚,宜重党纲,宜重党德,吾人宜注意此点,以与它党争胜……一国之政治,必须有党争,始有进步。”(见王俯民《孙中山祥传》P740),孙先生在这里强调了政党竞争对于一国政治的重要意义。这个拥有政党竞争现象、政党间能够开展合法公平竞争的国家就是民主性的党治国家。在这种国家,至少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政党,法律充分保障结社的自由,所有政党在法律地位上都是平等的,没有任何一个政党能够获得垄断性的执政地位,一个政党能否执政既在于平时它所养成的党德,也在于它在选举时能否抓住大多数选民的兴趣和利益所在。选民在通过对所有参选政党进行横向比较后,能够代表多数选民利益的政党所推出的候选人便会脱颖而出。
举例来说吧,我国台湾地区现在已是举世公认的很民主的地区。八十年代中期以前,未开放党禁时,台湾当然是谈不上民主的。1986年底开放党禁后,据统计到目前已有一百多个政治性社团注册在案,只不过相对瞩目的只有四、五个政党。而在这四五个明星级政党里目前又只有国民党和民进党具有势均力敌的竞争性。当1996年首次进行总统直选时,国民党推出的候选人李登辉胜出,2000年则由民进党赢得大选。2004年总统大选时国民党候选人连战在民意调查时略微领先,但319号的蹊跷枪击事件则使民进党候选人反而赢得了五万选民的多数胜利。而国民党在连续两届失去政权后开始大刀阔斧的进行党内改革,其中最重要的是党主席选举采取“全党公决”式选举。在这次选举中,决心脱离黑金政治、清除党内腐败、拥有很好人气的马英九以高票当选党主席,而小马哥也精神抖擞地准备引导国民党在2008年的总统选举中取得胜利。这便是民主性党争的良好表现,法律没有规定必须由哪个党来领导国家,法律面前,各政党一律平等,能否执政不是由自己说了算,而是由选民说了算,通过定期竞选不仅尊重了主权在民原则,而且也使赢得选举的执政党的执政行为有了名正言顺的合法性基础。
目前世界上的所有民主国家和民主地区都奉行这种开放性的多党政治游戏规则,而且从世界潮流演进趋势看,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发生诸如格鲁吉亚、乌克兰、吉尔吉斯斯坦那样的“颜色革命”,走向多元民主化。
但是从俄国发生所谓十月革命以来,这个世界上开始存在一些专制性的党治国家,在这些国家,当某个政党通过合法或非法的手段夺取政权后,便以当然的执政党自居,以“老子打江山坐江山”的匪痞逻辑对政权实行垄断性的独占,并将自己的永久执政权写入该党携裹民意所炮制的宪法里。所有的法西斯国家都奉行一党专制,如德国的纳粹党通过合法手段上台执政后,便取缔了自由结社,对社会民主党、共产党一律实行封杀政策,幸运的是法西斯政党很快灭亡。

所有的共产党国家也是这样,当共产党借助暴力手段上台执政后,便开始打压排除一切异己力量,实行共产党及其领袖的专制独裁。苏联在从1917年至1990年的七十余年时间里,苏共是唯一合法存在的政党,苏共在国内的专制暴政曾使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任总书记陈独秀将之与法西斯党国并列。陈在19409月著文说:“一班无知的布尔什维克党人,更加把独裁制抬到天上……特别是欧洲,五大强国(指英、法、德、意、苏)就有三个是独裁,第一个是莫斯科,第二个是柏林,第三个是罗马,这三个反动堡垒把现代变成了新的中世纪,他们企图把有思想的人类变成无思想的机器牛马。”他还说:“如果不实现大众民主,则所谓大众政权或无产阶级独裁(即无产阶级专政)必然流为史大林式的极少数人的格别乌(即KGB)政制,这是事势所必然。”可喜的是苏共在霸占苏联七十余年后终于在伟大的戈尔巴乔夫先生的引导下走向没落,今天的俄罗斯共产党只不过是俄国100多个政党中的普通一员罢了。

中国也是这样。
1949年后,中共在大陆取得了政权,凭借自己手中的军事警察力量,中共成了国内唯一合法的执政党。尽管同时存在的还有八个所谓的“民主党派”,但这八个党派却只享有参政权——尤其是在经历了反右和文革的洗劫后,这八个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实际上只起到陪衬作用。近二十年来,情况稍有变化,但可有可无的尴尬地位确实让民主党派中的“民主”二字大蒙其羞。而中共在自己国内搞的一党独大的霸权主义内政局面则是人民一切不幸的根源,不仅专制腐败,而且祸国殃民。因而早在上世纪七十年代,顾准先生就在给友人的信中指出:“你不赞成两党制,可是,你看看一党制的社会主义国家如何,苏联、东欧我们固然看够了,在东方某些国家中盛行的那一套阿谀崇拜,你不觉得恶心吗?一个人手里集中了为所欲为的权力,你有什么办法来约束他不乱搞?有什么保证?”不用怀疑,顾准在这里所指出的“东方某些国家”显然包括中共控制下的中国了。虽然中共在近二十多年有所变革,面孔有所刷新,但一党专权的现状并没有改变,甚至在某些方面还在强化着自己的威权统治(如八十年代,中共党魁与国家元首的职务是分开的,甚至还曾一度出现过国家副主席由党外人士来担任的局面,但自江泽民氏上台至今,中共党魁则集党政军最高大权于一身,而中共地方首脑也大都兼任地方人大主任一职……),共产党的监狱里依然关押着大量的持不同政见者及宗教人士,法轮功修炼者也受到严重打压,上访群体依然受到国家强力部门的限制……想起来这真是十余亿中国人民的不幸和耻辱!
对于人民来说,一党专制的坏处与多党政治的好处是同样的明显。要想执政者能够为人民提供很好的服务光靠执政者的道德自觉是靠不住的,人民必须能够对执政者施加压力,必须从制度及其操作层面上保证人民对执政者拥有现实制裁的力量,干得好就干下去,干不好请滚蛋,能人多的是。但是在一党专政条件下,干好干不好,它都会赖在台上不走。比如说中共49年上台后,长时间带给人民的是贫穷、愚昧、谎言及一次又一次大规模的人道主义灾难,尽管由它一手制造了反右、大跃进乃至于文化大革命这种史无前例的大悲剧,但共产党呢还是照样自吹自擂什么“伟大、光荣、正确”(好似天龙八部中的星宿派),还照样是中国的执政党,人民不仅难以施加压力,不仅难以对之制裁,反而在其军事警察系统的严密控制下,甚至连批评的声音都发不出。若有少数无惧无畏的国民敢于斗胆发出自己的不同声音,等待自己的必将是刑场或监狱,如彭德怀、张志新、林昭、黎莲、李九莲、遇罗克及魏京生、王丹等等等等!
但是在多党政治条件下,由于游戏规则是公开透明的,在法律面前党派平等,一个党派能否上台执政、能否继续执政,完全取决于人民的选票。由于人民具有选票奖惩力量,因而没有一个政党敢于对人民说“不”,没有一个政党敢于长时间肆无忌惮地欺压人民、奴役人民。如果美国共和党敢于在美国发动一场反右派运动,如果共和党敢于发动一场导致4000万人因饥饿而死亡的“大跃进”,如果共和党敢于在美国制造出十年文化大革命,如果共和党敢于以机枪坦克在华盛顿制造出一场六四惨案——我想,共和党早就在美国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了。不过话说回来,在美国那样的民主制度下,类似于中共这样一而再、再而三的错误决策就根本出不了台,同时由于在野的民主党也在努力谋求执政地位,而报纸、电视、广播等舆论传媒也时刻睁着一双警惕的眼睛,因而不管哪个党上台执政,都只能兢兢业业、全心全意地为美国人民服务。否则人民在下届选举时就不会投它的票,就会用选票加以制裁。
因此,人民要想不打折扣地拥有国家主人的地位和尊严,就必须拥有制裁执政者的力量,而这个力量也只有在多党派的民主政治条件下才会获得。当人民在多个党派中拥有挑选的机会时,“最好者当政”才会成为可能,而当人民面对的是唯一的超级独裁力量时,哈耶克所论述的那种“最坏者当政”也就成为一种宿命性的必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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