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3日星期三

也谈“普世价值”的源流和实质 ——驳北京大学党委宣传部长、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钟哲明教授对普世价值和《零八宪章》的错误批判



也谈“普世价值”的源流和实质
          
——驳北京大学党委宣传部长、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钟哲明教授对普世价值和《零八宪章》的错误批判

(本文分上中下三篇分别刊发在《民主中国》2009.11.28.2009.12.6. 2009.12.21.

赵常青(中国公民)
作者按  
20091114,教育部网站挂出了钟哲明教授一篇极其令人醒目的文章,这篇文章实际上是教授应有关方面邀请在北京交通大学做的一场攻击普世价值和《零八宪章》的专题报告。教育部关工委理论中心秘书处在“编者按”中说:“教授以深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以非常具体的事例,给大家做了一场深刻的报告,其中透彻的理论分析对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有很多启示”。
由于事关“开展关心下一代”的工作问题,由于此文涉及“普世价值”和《零八宪章》的大是大非问题,本人冒着开罪于曾经的“北京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北大学术委员会委员”、现在的“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特聘研究员、资深博士生导师”钟哲明教授的风险,不得不将教授《报告》中的错误、混乱乃至于自相矛盾之处指出来,以免谬种流传、祸害于国人,祸害于钟教授本人的下一代以及更多人的下一代了。

上篇 关于普世价值的源流背景
中篇 关于“普世价值”争论的实质
下篇  关于《零八宪章》及其它几个是非问题




上篇 关于普世价值的源流背景

什么是“普世价值”?
望文生义,“普”,普及、普遍;“世”,世界,世人。所谓“普世价值”就是普及世界和人类的价值观念,就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价值观念,也可以说是“普适价值”,普遍适用,这种价值是适用于全世界和全人类的,只要是人类、是人,这种价值就是有意义的。比如说食物是有价值的,它对于全人类都适用,人人都要吃,那么“食物”的价值对于全人类来说就是一种普世的价值;衣服是有价值的,它对于全人类都适用,人人都离不开衣服,对于人类来说,衣服的价值便是一种普世价值。
把人要吃饭、要穿衣这种生活常识说成是“普世价值”,是否有一点“俗气”,甚至有些牵强附会的嫌疑?不,一点也不,普世的,就应该是生活的、常识的,只不过因为衣食住行问题太生活、太常识,反而为一些思想家、哲学家所忽略。但“普世价值”绝不仅仅是衣食住行这些“形而下”的东西,自古及今的思想家、哲学家们更多的是从“形而上”的角度来思考全人类应该共同遵循的价值准则。如著名的“摩西十诫”便是上帝耶和华借摩西之口与人类的立法,认为孝敬父母、不偷盗、不奸淫、不杀人、不诬陷等等便是选民们应该普遍遵守的法则。前希腊时代的普罗泰格拉则认为“人是万物的尺度”,认为所有的人对于自然万物都具有“主权者”的地位。孔子在《礼记礼运》中高声宣布“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讲信修睦,选贤与能”,认为天下是大家的天下,是所有人的天下,“天下为公”便是孔子的普世价值观。孟子也提出了他的人类常识,如他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辞让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这“人皆有之”的心灵法则便是一种普及人类的伦理价值。这些伦理价值就是到今天也依然不失其意义,依然闪耀着真理性的光辉!
但在古代和中世纪社会,王侯将相官僚贵族集团及其知识附庸为了维护自己的专制统治和既得利益,却硬是编撰了一些封建教条来进行愚民统治。他们宣扬什么“天子主权论”、“君权神授论”、“朕即国家论”,还把人分成三六九等,认为“唯上智与下愚不移”。中国的董仲舒、朱熹之流还为王贵集团建构了一整套的官方意识形态,说什么“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等等,这种执政集团与犬儒文人的联合表演,使得中世纪的黑暗绵延了漫漫数千年……!
但是,从文艺复兴开始,一部分人文精英首先开始了“人”的觉醒,人性、人道成为他们思考的主题。及至十七世纪晚期到十八世纪中期,一些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如洛克、孟德斯鸠、卢梭、伏尔泰、康德、杰斐逊等人掀起了一场伟大的思想启蒙运动,他们以“天赋人权论”、“社会契约论”和“人民主权论”为武器,针锋相对地颠覆了“天子主权论”、“君权神授论”的思想桎梏,认为封建君主专制统治是反人道的,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压迫和暴政——这种压迫和暴政显然是不合理的。为了抑制这种压迫,为了消除这种暴政,洛克、孟德斯鸠等人天才地提出了“分权制衡”学说。他们将过去统一于帝王一身的绝对权力分解成行政、立法、司法这三种相互平行又相互制约的部分,通过权力之间的“以恶制恶”来消解权力的危害性,从而保持国家权力更好地为人民多数服务。
而为了防止人对人的压迫(不管是少数人压迫多数人还是多数人压迫少数人),一些思想家和政治家在启蒙运动和社会变革的大潮中还先后提出了对基本人权的保护问题。英国的《权利法案》、法国的《人权和公民权利宣言》、美国的《独立宣言》及《人权修正案》都不同程度地强调了基本人权的神圣性。如1776年的美国《独立宣言》就明确宣布“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让与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中间建立政府,而政府的正当权力,则是经被治者同意所授予的。任何形式的政府一旦对这些目标的实现起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予以更换或废除,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而17898月出台的法国《人权宣言》也明确指出“不知人权、忽视人权或轻蔑人权是公众不幸和政府腐败的唯一原因”。从此时开始,自由与人权的旗帜便开始高高的飘扬在人类的上空。经过英美法等国近代革命运动,保护人民大多数利益的民主国家和民主政体相继建立,“自由”、“平等”、“人权”、“民主”等政治伦理作为全新的、政治性的“普世价值”开始为地球五大洲的人民所不断接受!

就在以民主、自由、人权、平等为核心价值的政治变革风行欧美大陆的时候,一个叫卡尔马克思的德国犹太人创立了另一套颠覆性的政治革命学说。他看到了早期资本主义生产的某些弊病,认为私有制是万恶之源,定期爆发的经济危机是资本主义的“不治之症”,认为民主、自由、人权等只是资产阶级和富人的专利,受压迫的无产阶级要解放自己必须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并逐渐过渡到人人解放、各取所需的共产主义社会。
从动机上看,马克思当时是在为生活在社会下层的工人阶级说话,因而在19世纪中后期很快兴起了一个席卷世界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以马克思主义学说为指导思想的各国共产党人开始努力寻求马克思所指引的解放之路。但发达国家的共产党人始终没能实现马克思的愿望,大多数发达国家的共产党人都渐次走上了伯恩斯坦的民主社会主义改良道路。
但列宁领导的布尔什维克却在资本主义最落后的沙皇俄国取得了“成功”,列宁及其“学生”斯大林们承继了马克思所十分推崇的巴黎公社原则,建立了“议行合一”的所谓“工兵农代表苏维埃”政权,这个政权在政治上完全颠覆了英美民主制度,建立了布尔什维克的专制乃至于斯大林式的独裁——在经济上依靠国家机器消灭了私有制,实现了集体化和国有化的公有制形式。
列宁们的“成功”冒险使奉马列主义为圭臬的中国共产党看到了自己的前途,经过28年的奋斗,1949年的101,中共领袖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上扯开嗓子宣布了一个新的政权的诞生。
苏联与中国“红色革命”的成功,使得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当做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马恩列斯被当做救世主供奉于各国共产党的神龛上。中国共产党也不例外,建立了自己的专制统治后,毛泽东在政治上执行了一整套的打击异己乃至于从肉体上消灭异己的政策,在经济上模仿苏联“老大哥”,消灭私有制,割资本主义尾巴,建立了“一大二公”的“纯洁”社会主义,同时大搞阶级斗争,大搞政治运动,反右、大跃进、四清、及至发动史无前例的所谓“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经过近三十年的折腾,到毛泽东死亡的时候,中国贫穷落后到要被“开除球籍”的地步!
在这个时候,邓小平崛起,他看到了将马恩列斯毛当做神灵敬拜的危险性,看到了将马克思主义学说当做“普世价值”和普遍真理的危害性,他开始大力强调国情的“特殊性”。为了向世界发达国家学习经济而又不失面子,他巧妙的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强调要“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其结果便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邓小平为中国开辟市场经济道路无疑是正确的,这也是顺应经济发展规律的结果(价值规律),市场经济发端于近代自由贸易制度,先进发达国家借助于市场经济走向了繁荣,中国也借助市场体制迅速提示了生产力、综合国力——应该说这是邓对于中国的一个功劳。

但实用主义的邓小平只是有选择的修正了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说,而对于马列主义的社会政治学说(其核心内容是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则是死死咬住不放。当他搞所谓“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时候,他给新修订的中国宪法强行塞入了十分可怕的“四项基本原则”,这就是第一,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第二,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第三,坚持共产党的领导;第四,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而核心是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对于具有普世价值的民主、自由、人权等邓小平一概斥之为“西方资产阶级”的东西。
邓小平在政治上的顽固保守引起了部分知识分子的不满,他们开始反思文化大革命和中国历史传统,主持了凄美无比的八十年代。方励之、许良英、刘宾雁、金观涛、李泽厚、严家其、温元凯、刘再复等学界精英引导中国青年开展了一次又一次的争民主、争人权、呼唤普世价值的抗议活动。这种呼唤和抗议在1989年的春夏之交达到了高潮——当人们要求“垂帘听政”的邓小平下台的时候,邓恼羞成怒,一声令下,数十万大军搬着机枪坦克开进了北京——美丽的八十年代终于淹没在机枪坦克所制造的血泊中……!!!

此后数年,在政治高压下,中国陷入到了百花凋零、万马齐喑的闷罐车中。对民主、自由、人权等普世价值的批判连篇累牍、铺天盖地,异议人士持续遭到打压,“红太阳”现象卷土重来、甚嚣尘上。在官方的默许纵容下,伪民族主义、极端民族主义张牙舞爪、恣意喧嚣。与此同时,在“掌勺者私分大锅饭”的国企改革盛宴中,金钱与权力互为联姻,到世纪之交,一个新的权贵资本主义集团逐渐成型。他们垄断了几乎所有的政治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官场的普遍腐败、下岗工人的日益增多、农民负担的连年加重,两极分化的持续拉大……所有这些不利因素的大合唱为中国的现代化和中华民族的未来投下了深深的阴影——怎么办?这是摆在世纪之交每个有良心的中国公民面前的一个非常艰巨的课题!
但是,具有传统“士人”情怀的中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并没有为“六四”的枪声和鲜血所吓倒,在他们挣脱九十年代初的黑暗和沉闷后,逆寒流而动,奔道义而行,通过各种方式,不遗余力地宣传普世价值,宣传民主宪政。刘军宁、秦晖、张祖桦、刘晓波、徐友渔、朱学勤、钱理群、贺卫方乃至于余杰、韩寒等文化精英堪为中国自由主义知识界的杰出代表。他们杜鹃啼血般的呼唤和呐喊影响了越来越多的中国人意识到民主、自由、人权等普世价值的重要性,影响到越来越多的中国公民加入到寻求民主、人权、寻求普世价值的行列中——20081210,《零八宪章》的成功面世并在较短时间吸引万余中国公民的签名支持便是“普世”力量迅速发展的最好证明!

通过前述对普世价值的定义、源流所进行的归纳和梳理,我认为在涉及国家政权的核心政治伦理上人类历史大致经历了三次“颠覆”——
第一次颠覆是1718世纪的政治伦理(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等)对古代社会和中世纪封建政治伦理的颠覆。它将少数人对多数人的压迫理论(“天子主权论”、“君权神授论”、“朕即国家论”以及“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等等)颠覆为少数对多数的服从,同时少数人的基本人权得到同样的保护。这一次伟大的哥白尼式革命为人类的健康发展在政治制度和政治伦理上提供了无限光明的方向。

第二次颠覆则是马克思主义和法西斯主义(本文未加涉及)对近代自由主义的颠覆,其主要内容是将以自由、平等、人权等为核心价值的近代民主制度转变为少数寡头及其利益集团的专制独裁。第二次颠覆使人类在其历史进程中付出了十分惨重的代价。

第三次颠覆则是发端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第三波民主化浪潮。对于苏联东欧等传统社会主义非常失败的国家来说,由于各国人民的反抗及戈尔巴乔夫的改革与“新思维”,使得这些国家在八十年代末和九十年代初全部完成了从共产主义极权体制向民主自由体制的转变,顺利地实现了从共产主义政治伦理向近代普世价值伦理的回归,这是十分令人可喜的事情。
而在这第三次颠覆中,中国成了一只“跛腿鸭”,由于执政集团的自私自利性,它毫无顾忌的选择了经济市场化、政治寡头化的前进模式。权贵集团以所谓的“国情特殊”为挡箭牌,在政治伦理上依然顽固地坚持所谓的“四项基本原则”,依然顽固的敌视所谓“西方的民主自由”。
——御用学者钟哲明便是这方面的典型代表。

中篇 关于“普世价值”争论的实质

钟哲明教授在报告中多次谈到“普世价值”争论的实质问题,如他说“现在有人鼓吹普世价值论,归根到底就是要动摇我们的四项基本原则,这次争论的实质就在于此。”又说:“问题的本质是社会主义价值体系与资本主义价值体系的较量。”同时多次强调“普世价值”是“西方的那一套”,宣传普世价值“就是要把西方那一套政治观念、政治制度和盘地搬到中国来。具体地说就是要把自由、民主、平等、人权这一套西方的价值观念搬过来”,甚至认为普世价值“是由于西方特别是美国鼓吹的结果”。
其实教授的结论并不新鲜,自从三十年前邓小平推倒“民主墙”时代以来,这种老生常谈式的论调已一次又一次地被中共发言人及类似于钟教授这样的红顶学者所复制。只不过在八十年代好像还没有“普世价值”这种说法,如果说教授的结论有什么“别致”的话,只不过新添了“普世价值”这四个字而已。

教授说普世价值如民主、自由、人权、平等是“西方的”,这话究竟对不对呢?辩证地说,这话又对又不对。说“对”是因为“人权”、“自由”、“平等”这些概念确实是在近代西方反对中世纪的王权压迫过程中才明确出现的(“民主”则在古雅典时就存在),从这些概念的“发明权”角度讲,“西方”的确应该享有“专利权”。但教授的核心旨意并非如此,而是指民主、自由、人权、平等这些政治伦理价值只适合于“西方”、是不适合东方——至少是不适合中国的,这就大错特错了。
我在前文曾说过,所谓“普世价值”,广义的说就是普适价值,就是这种价值是“放之四海而皆准”、人人都需要、人人都认可的价值。如吃的、穿的、住的东西都具有普世价值性,因为人人都离不开它。少了它,人们就会遭遇饥饿、寒冷、风吹雨打的折磨,就会感到痛苦。那么“民主、自由、人权、平等”这些东西是不是对于每个人都是必须的呢?是不是人们有了它就增加了自己的幸福度,少了它就会增加种种的痛苦呢?答案是肯定的。让我们来具体的分析一下这一组概念的内涵和它们对于每个人是否具有不可或缺的意义。

先来看“平等”。
教授从所谓阶级分析的角度出发认为“平等的实质就是消灭阶级和阶级差别”,认为“平等,最根本的是消灭剥削,消灭阶级。这就抓住了问题的本质。”“超出这个范围的平等,必然流于荒谬,走向平均主义。”教授甚至照搬老祖宗恩格斯的只言片语,将“平等”歪曲成为经济收入方面的“平均”,这当然是错误的。
什么是“平等”?
《零八宪章》认为“平等”就是“每一个个体的人,不论社会地位、职业、性别、经济状况、种族、肤色、宗教或政治信仰,其人格、尊严、自由都是平等的。”这意味着“平等”的主要内涵是人格的平等,是机会的公平,不仅包括经济层面的内容,也包括政治、文化方面的内容。就经济层面而言,就是人们有公平的发财致富的机会;就文化层面而言,就是大家有公平的受教育的机会;就政治层面而言,是指大家权利平等、上升机会公平。就“平等”的指向而言,它是反等级、反特权、反专制压迫的最有力武器。斯巴达克起义不就是反抗不平等吗?法国大革命的爆发不就是第三等级对第一、第二等级的反叛吗?陈胜大喊“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不正是农民工对“平等”的呐喊和追求吗?这种追求是天经地义的——过去是这样,现在是这样,将来——依然是这样!
就拿今天的中国来说,几乎就是党政官僚权贵阶层及其子弟们的天下。这个权贵阶层及依附于这个阶层的各色关系户几乎垄断了整个国家和社会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所有优质资源,各个层级大大小小的权贵及其“太子党”们凭借血统关系对其周围环境、对社会中下层形成了一种咄咄逼人的压迫态势——他们要挣钱,几十万、几百万、几千万犹如囊中取物;他们钱挣烦了想当官,摇身一变便会是厅局级、省部级的显赫高官;他们想出国、想移民,犹如从这个房间抬腿进入隔壁的房间。而平民阶级、下岗职工、进城农民工则要为生计、为孩子上学、为住房、为医疗而栉风沐雨、历尽艰辛。扫视整个国家和社会,可以发现由于机会不平等而导致的两极分化正在不断加大,官民矛盾日益突出,群体事件此起彼伏——在此情况下,教授难道还要继续弘扬“特权”吗?还有继续将“平等”理念说成是“西方资产阶级的”专利吗?

再看“自由”。
什么是“自由”呢?简单的说,所谓“自由”就是“由自”(由自己)的意思,即凡事由自己决定,随心所欲,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是有关“自由”概念的最直接表述。但由于人是一种生活在社会中的群体性动物,这种“随心所欲”的自由就一定会有边界限制的。1789年的法国《人权宣言》第四条载明:“自由就是指有权从事一切无害于他人的行为。因此,各人的自然权利的行使,只以保证社会上其他成员能享有同样权利为限制。此等限制仅得由法律规定之。”法学家孟德斯鸠也同样认为“自由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可见“自由”的最大边界便是“法律”了,越过法律“自由”便会走向它的反面。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法律”必须体现人民公意,必须是在民主制度下通过一定程序立定的“良法”,制定法律的人必须是全体公民或由全体公民通过民主竞选产生的民意代表,而不是非民主体制下所产生的“王法”、恶法。比如说,中国的宪法和法律就不具有“公意性”,因为那些所谓的“人民代表”不是由民主竞选产生的,而是由共产主义政治集团指定或变相指定的,带有极大的民意欺骗性。
“自由”在普世价值中是最为关键和核心的内容。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自由”价值都是至高无上的。在北美独立战争时期,弗吉尼亚的州议员帕特里克亨利公开的发出了“不自由,毋宁死”的呐喊;而匈牙利诗人裴多菲的《自由与爱情》诗歌更是鼓舞了千百万争取“自由”的人们——“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为了“自由”,不仅可以舍弃“生命”,而且连美好的“爱情”也可以“抛弃”!
为什么“自由”的价值这么宝贵?
这是因为只有在“自由”的状态下,人们才会活得轻松、幸福,才会充分发掘自己的潜能和价值。没有人喜欢呆在监狱里,因为监狱连起码的人身自由都没有;也没有人天性就喜欢做奴隶,同样因为奴隶无法享受人身自由。在一个健康的社会里,人们不仅应该享受人身自由,还应该在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文化精神生活里享受各种各样的自由,如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信仰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迁徙自由等等。只有这些自由实现了,只有国家在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文化生活里实现了自由的“多元化”,这个国家才会进入现代文明,才会实现持久的和谐稳定与发展繁荣。
可惜教授中“阶级分析法”的毒太深,非要给“自由”戴上“阶级性”的黑帽子,认定在所谓的“阶级对立社会里,自由不过是剥削阶级剥削广大劳动人民的自由。只有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无产阶级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才能使部分人所享受的自由,变为绝大多数人能真正拥有的自由。”按照教授的观点,当代中国早已是“无产阶级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了,人民肯定早已拥有真正的自由了——教授的结论要么是公然“睁着眼睛说瞎话”,要么是丢了良知胡说八道了。只要看一看每年有多少人被以所谓的“诽谤罪”、“煽动罪”赶进劳教所和监狱,就可以知道中国人在多大程度上拥有“言论自由”了;只要数数每年有多少人被以所谓“颠覆国家政权”罪赶进监狱,就知道中国人在多大程度上享有“结社自由”了;只要看看每年有多少教会被打压、有多少宗教修炼人士被逮捕判刑就知道中国人的“信仰自由”有几何了。当然,教授个人的自由是有的,但那只不过是一个学术奴才讨好主子的自由而已。我想提醒教授的是,不要忘记总结历史教训——在一个专制国家里,奴才的“自由”也是非常不稳定的,甚至具有很大危险性——只要查一查“梁效写作组”的人因主子换人而遭遇的下场就可以知道教授所面临的潜在危险了。在此情况下,教授还不悬崖勒马、幡然醒悟乎?!

再来看看“人权”。
“人权”是什么?简单的说,“人权”就是人的权利,只要是人就应该享有的权利。“人权”是一个含义很广泛的概念,既包括政治方面的权利,也包括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权利,而且人们在这些方面的权利是平等的。
但在古代、中世纪及一切专制压迫的社会里,绝大部分“人权”被“君权”、“神权”、“王权”及权贵集团所剥夺,人民长期生活在基本人权得不到保障的社会里。权贵的压迫导致人民的反抗,如斯巴达克起义、大泽乡起义等。在古代人民的反抗中,也有个别政权会进行某些改良,如在公元前494年,罗马贵族被迫同意设立“保民官”来保障平民的权利;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也有这方面的内容。但在漫长的古代及中世纪社会里,这种“保民”举措如沧海一粟,转瞬即逝。只有在人类进入到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时代,“人权”的大旗才渐次张开,人权运动此起彼伏,人权的花果飘香整个世界。如英国在“光荣革命”中诞生了《权利法案》,美国在独立战争、法国在大革命中分别结晶出了光辉的《独立宣言》和《人权宣言》。进入二十世纪,人类在经历两次世界大战后,终于于19481210出台了一部伟大的政治文献,那就是《世界人权宣言》。1966年、1967年联合国又先后出台了以《世界人权宣言》为基础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社会经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为人权的普世推广提供了良好的国际法依据。
其实,“人权”作为一种普世价值,它只是一种人类常识,既就是没有这些人权文献和人权公约,一个国家也必须尊重和保护国家公民的基本人权。正如《零八宪章》所说“人权不是国家的赐予,而是每个人与生俱来就享有的权利。保障人权,既是政府的首要目标和公共权力合法性的基础,也是‘以人为本’的内在要求。”就连中国共产党也在自己主持制定的《宪法》里装模作样地写明中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权利,“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中国政府还于199810月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这从一个侧面也说明“人权”的普世性价值正在深入人心。

遗憾的是教授冥顽不化,在人权问题上,简单地抽出邓小平的大棒,以邓小平的所谓人权理论来为自己撑腰,说什么讲“人权”的时候,“首先是争取国权”。其实在“人权”和“国权”的关系上,肯定是人权高于国权,因为人的出现在国家出现之前,没有人,何来国。而且国家的正义目的只能是保护人权、发展人权,而不是让帝王将相及共产主义官老爷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
而且按照教授的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中国人站立起来之前,根本没 有国权,谈何人权?那个时候对外首先是争国权。”那意思是说,只要有了国权,就该普及人权了——中国现在早已是世界大国,而且是安理会及人权理事会成员国,可是在人权问题上又表现得怎样呢?不说2008年以前的事,单说今年(2009)就发生了多少执政集团侵犯人权的事——5月份,邓玉娇遭遇性侵犯,六月份,刘晓波因《零八宪章》被逮捕,8月份,民女李蕊蕊上访竟然被关进黑监狱且被公务人员悲惨地强奸,许志永因维权被拘留、公盟被解散,官方搞建政六十年庆典却把许多维权人士赶出首都,就连美总统访华也迫使许多国家公民离开北京,甚至最近深圳市还公然出台了一部打压上访行为的“十四条通知”(全名是《关于处理非正常上访行为的通知》)……在所谓“国权”早已挣来的时候还发生了这么多侵犯“人权”的事件,请问教授又该如何解释呢?

最后,我们再来看一下教授所批判的另一个普世价值“民主”。教授在有关“民主”问题上的系列概念和立论也是非常错误的。他同样用所谓的阶级分析的方法解说民主,说民主是具有阶级性的,认为“世上没有抽象的民主。民主是和国家政治连在一起的。民主指一种国体,即国家的阶级性质;也指一种政体,即政权的组织形式;也指一种权利、作风和方法,如民主权利、民主作风、民主方法等。”接着把中国的国体、政体乃至于政党制度表扬了一通,最后说到将来共产主义社会,伴随着国家的消亡,民主也就消失了。
钟哲明作为北大教授,实在是愧对北大先贤如陈独秀们的相关教导。陈独秀在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就高呼“民主”与“人权”,而且完全是普世意义上的“民主”与“人权”。陈到晚年更加强调了民主价值的普世性,他说:“民主从古代希腊、罗马以至今天、明天、后天,都是每个时代被压迫的大众反抗少数特权阶层的旗帜。”那么,“民主”究竟是什么东西呢?
简而言之,“民主”就是少数服从多数的意思,就其斗争指向而言,“民主”反对一切少数人对多数人的专制压迫和暴政。人人平等是民主的前提,保护少数人的基本人权是民主的底线和边界。而一个政权的所有权力与合法性也必须来自人民的民主授权。这种授权从具体操作层面讲就是民主选举——而且是竞选。各级政府的主要官员必须通过定期的竞选产生。只有民主选举产生的政府才可能真正地服务于人民,才可能保护人民的基本人权和自由。

这个道理不仅陈独秀懂,而且毛泽东也是懂的。还在抗日战争时期,毛就对中外记者说过:“中国是有缺点,而且是很大的缺点,这种缺点,一言以蔽之,就是缺乏民主。”“毫无疑问,无论什么都需要统一,都必须统一,但是,这个统一,应该建筑在民主基础上。政治需要统一,但是自由建立在言论、出版、结社的自由与民主选举政府的基础上面,才是有力的政治”(——见《历史的先声:1944612日毛泽东答中外记者团》)。
但这样浅显的道理,教授就是假装不懂,不但要假装不懂,还要非常恶意的去攻击民主和民主选举,如他在报告中说民主国家的选举“看起来是自由选举,但选来选去,当总统、总理、首相的大都出自世家、豪门、望族”,对于这种“富人民主”论,让我们来看看100多年前的列宁是怎样批判的——说沙俄时代的警察民粹派攻击西欧的民主自由是虚伪的,说什么西方“统治机关是选举的,但选出来的都是富人,富人管事情很不公平,他们欺压穷人。而俄国的统治机关不是选举的,一切都由专制沙皇来管,沙皇对一切人都是公道的,不论对穷人和富人都一样。”面对如此胡言乱语,列宁批评说:“这种话完全是撒谎,哪一个俄国人都知道,俄国统治的公道是怎么回事……可是在欧洲其它一切国家里,工厂的工人和种田的雇农也都能参加国会,他们在全体人民面前,自由地讲工人的贫苦生活,号召工人团结起来,争取过比较好的生活。谁也不敢禁止人民代表讲这种话,没有一个警察敢动他们一根毫毛。”(见秦晖《问题与主义》147-148页)。
钟哲明教授虽然曾经尊为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但鉴于他连上述的马列主义常识都不懂,我郑重建议他还是回到马列学院去好好地做一名虚心的学生吧。

在弄清楚了“平等、自由、人权、民主”这些概念的基本内涵后,我们就可以发现这些价值就不仅仅是“西方人”的价值了——它也是“东方人”的价值,它还是“南方人”和“北方人”的价值,当然,它也是中国人的价值——一句话,它是全人类都应该尊重的价值观。道理很简单,任何一个人,包括钟教授在内都不愿意被人压迫,不愿意因为言论问题而入狱,不愿意基本人权被剥夺,不愿意被统治者当做愚民而统治。那为什么教授还在大学讲坛上公开批判平等、自由、人权、民主这些最珍贵的价值理念呢?这就牵涉到这次争论的“本质”问题。
争论的本质是什么呢?
教授认为“问题的本质是社会主义价值体系与资本主义价值体系的较量”,我说一点也不是,问题的本质在于钟教授是在为谁说话——是在为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说话呢?还是为占人口少数的党政权贵集团在说话。就如郑州市规划局副局长逯军向记者所问的问题一样:你是准备替党说话呢,还是准备替人民说话?
不难看出教授正是在“给党说话”,在为一个官僚贵族集团说话。他的心中是不会有人民大众及人民大众的普遍利益的,所谓的“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只不过是权贵集团为了永保自己的既得利益而灌输给人民的尼古丁甚或海洛因罢了。当我们的人民与美国人民、英国人民、法国人民乃至于台湾(省)的人民一样寻求平等、自由、人权、民主的时候,为虎作伥的教授就会站出来大声喊叫什么——民主是抽象的、民主是带有阶级性的、民主是西方的、民主是资产阶级的、民主是有毒的、是不能用的,我们这里有社会主义民主,有共产党的领导,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们这里多民主呀,资本主义是要灭亡的,我们的前途是共产主义!
不仅如此,教授还认为宣扬普世价值论,“归根到底就是要动摇我们的四项基本原则。这次争论的实质就在于此。”
 关于这一点,我认为钟教授的判断是基本正确的,普世价值论和四项基本原则是绝对冲突的,二者之间没有可调合的余地。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普世价值就没有生存空间;同样的,要接受普世价值,就必须取消所谓的“四项基本原则”。

那么是否应该取消“四项基本原则”呢?这里有一个判断的标准问题,即看它是否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切要从人民的利益出发——人民利益具有唯一的至上性,而不是从某个党派或贵族集团的利益出发,更不存在所谓的“三个至上”的问题。凡符合人民利益的,我们就坚持,反之,我们就放弃。现在就来具体地分析一下“四项基本原则”究竟是有利于人民的利益还是相反。
先看第一条,所谓“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问题。什么是社会主义道路?1979年邓小平提出这条原则的时候,大概是他自己也搞不清的。按照传统的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社会主义在经济上就是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但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的道路不仅在苏联东欧那里遭到了失败,而且在中国遭遇到同样的失败,甚至是更大更严重的失败。因为它反价值规律、反市场经济。正因为失败,走不下去,所以邓小平崛起后才要进行改革,才果断的改弦更张,向西方学习经济,发展多种所有制,搞市场经济,并加入WTO,才使得中国经济起死回生——由此可见,传统的经济社会主义已经被中国共产党自己抛弃,“四项基本原则”的第一条已经不存在,难道教授本人就看不出来吗?

再看第二条,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后来修改为“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这里的“人民民主”实质上已经被抽取内容,只剩下形式主义的外衣。因为民主意味着竞选和结社自由,意味着人民对执政者的挑选和授权,毫无疑问,在我们这个国家,这些都是不存在的。那么剩下的就是所谓的“专政”了。这个专政是权贵集团为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而打击异己的代名词,其理论依据就是所谓“阶级和阶级斗争还会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凭着这种虚构的“阶级斗争”理论来从国家机器上加强权贵集团的专制独裁——在中共建政六十年的历史上,我们的人民因为这样的“专政”而付出太多太沉重的代价,如文化大革命、六四大屠杀等,因此,这样的专政对于人民来说只意味着无尽的灾难,请问教授,这样的“人民民主专政”难道不应该取消吗?

第四条,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虽然从意识形态上官方还在这么讲,但事实上马列毛已经被逐渐修正和放弃,而代之以实用主义的思想指导,如江泽民上台后搞了个什么“三代表”,将共产党祖宗级人物视为剥削者的私人企业主——资本家也拉进了共产党的队伍,请问教授这还是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吗?早就不是啦!

最后还剩下第三条,也是最为关键的、被中共不断强化的一条就是所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回顾历史,我们可以发现,中共建政六十年来的所有悲剧从其根源上讲也都是因为坚持共产党对国家政权的垄断地位造成的,什么反右、大跃进、四清、文化大革命、镇压民主墙、反所谓精神污染、反自由化、搞六四大屠杀、镇压宗教修炼人士、迫害维权上访人士、以及普遍的官场腐败和道德沦丧——这哪一件事情不是由于共产党的专制造成的,哪一样悲剧不是由于缺乏民主造成的,而哪一件悲剧里面不包含着、浸染着无数中华儿女的斑斑血泪!正因此,这一条充满血腥的“基本原则”也必须取消,一党独大的霸权主义内政局面必须结束!
相反的,在认同了普世价值,实现了民主、自由特别是实现了出版自由和结社自由、在各政党和各政治团体之间实现了法律地位的平等关系后,不仅国家公民的基本人权会得到很好的保障,而且悲剧和灾难会极大地减少,腐败会得到很好地遏制,人们的幸福会得到制度和体制上的良好保证。

因此,当教授在喊叫什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价值体系”时,他的眼睛是不会有人民的利益的存在的,当他跟着喊叫什么“党的利益至上”的时候,其实际动机只不过是通过这种方式的“讨好”以取悦于主子,从而分得一杯羹罢了——果然,为虎作伥的教授先后获得了很多赏赐,什么“宣传部长”、“院长”、“学术委员”、“中央专家”、“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等等,只不过——将来人民还要追加给他另一顶帽子:马屁文人!


下篇  关于《零八宪章》及其它几个是非问题

教授在“报告”中除了对普世价值给予逻辑混乱的批判外,还开辟了一大节专门用来对《零八宪章》进行竭尽攻击之能事,这里有一个小的背景——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开始,尤其是自进入新世纪以来民主、自由、平等等普世价值得到了越来越多的中国公民的认同。不仅自由主义学者、持不同政见者大力宣传普世价值,而且一批体制内的精英人士也自觉或不自觉地开展普世价值的宣传。如2006年底,担任中央编译局副局长的俞可平就公开撰文称赞“民主是个好东西”,他认为“民主保证人们的基本人权,给人们提供平等的机会,它本身就是人类的基本价值”、“民主是人类迄今最好的政治制度”。俞可平宣扬“民主”的这篇文章不仅在中央党校的机关刊物《学习时报》上得以发表,而且中共北京市委机关报《北京日报》还加以转载。更为令人瞩目的是温家宝总理也先后在不同场合表达了自己对普世价值的认同,如2007226温家宝在公开发表的一篇文章中提到:“科学、民主、法制、自由、人权,并非资本主义所独有,而是人类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共同追求的价值观和共同创造的文明成果……这种世界文明的多样性是不以人们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在同年的318答法国《世界报》记者提问时,温家宝再次重申:“社会主义与民主、法制不是相悖离的。民主、法制、自由、人权、平等、博爱等等,这不是资本主义所特有的,这是全世界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共同形成的文明成果,也是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观。”
20081210,在张祖桦、刘晓波等人的推动下,303位体制内外的中国公民(包括学者、律师、作家、公务员、工人、农民、企业家等)联署公布了《零八宪章》,《宪章》总结了近代以来百年中国历史进程的经验和教训,钩沉了中共建政以来所制造的诸多人权灾难和国家悲剧,分析了中国社会当下面临的诸多矛盾和危机,最后提出了六项基本理念和十九条基本主张。《宪章》公布后,一方面得到了众多民间人士和国际社会的如潮好评,另一方面,由于《宪章》对近代以来的普世价值进行了系统的陈述和编列,并对中国社会的政治改革提出了总体方案和具体目标,因而它一经诞生,便引起了官方保守集团的集体围剿。不仅执政党的头面人物发话“绝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决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三权分立、两院制”外,御用学者如陈奎元之流也纷纷撰文批判普世价值论,以抵制《零八宪章》的影响。
钟哲明教授在北京交通大学对《零八宪章》的攻击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展开的。教授认为《零八宪章》的出台是“一件不能掉以轻心的事情”,认为“《08 宪章》把这些年来他们鼓吹的西方普世价值、政治制度和私有制,通通集中起来成为对抗共产党和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认为“有人也想把社会主义中国搞乱、搞散、搞垮”,并不怀好意地把“军队”抬出来,十分阴险地指出:《08宪章》出笼后的12月下旬,胡锦涛同志在军队一次重要的会议上提出当代革命军人要怎么样怎么样,那意思是提请最高当局在某个适当的时候,再把军队搬出来对付《零八宪章》!
在这里我不想更多地揣测教授的险恶用心,我只想再次指出判断一切是非成败的标准就看它是否符合最广大多数人民的根本利益。不错《零八宪章》确实是一部有关“普世价值”的宣言,无论是其中的六项基本理念,还是十九条具体主张,只要它符合中国人民的利益需要,只要它能促进中国的民主化和现代化,只要它有利于中华民族的发展、进步和繁荣,那么不管它叫“七七宪章”还是“零八宪章”,先“拿来”用了再说,毕竟中国改革“老大”邓小平自己就说过“不管白猫还是黑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而《零八宪章》中所提到的自由、人权、平等、共和、民主、宪政以及分权制衡、开放党禁、撤销政法委、军队国家化等政治主张的伟大意义已经为众多的自由民主国家所证明,它也是中国人民的需要,也必将为中国人民的未来实践所证明。因此,《零八宪章》并不是如教授所宣扬的那样“想把中国搞散、搞垮”,相反它是为了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繁荣的中国,是为了十三亿中国人民及其子孙后代的永久福祉而书写的一部伟大宣言!
当然教授对《零八宪章》的公开批判不完全是坏事,因为《零八宪章》公布后,执政当局采取了“鸵鸟政策”,表面上假装不屑一顾,不许官方媒体发表任何评论《宪章》的文章,同时利用“防火墙”将与《零八宪章》有关的信息一律过滤掉。但1114号,教授批“普世价值”和《零八宪章》的文章被挂在了教育部网站上,这等于教育部与教授联手再一次为《零八宪章》的传播做了一次免费广告。毕竟钟教授在自己的“报告”中比较详尽的将《零八宪章》的主要理念和主张说出来了(如教授在文章中自问自答地说到:“08宪章”是什么内容?它的基本理念是自由、人权、平等、共和、民主、宪政。基本主张是修改宪法,要把那些普世价值弄到宪法里面去。再就是搞分权制衡,司法独立,撤销党的政法委, 实现军队国家化,共产党退出军队,公务员保持政治中立,设立人权委员会,保障人权,开放党禁,政党活动自由,搞多党制等等。还要把刑法里面的“煽动颠覆国 家政权罪”条款废除。除此,还提出确立和保护私有财产权利,推进土地私有化,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等)——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应该给教授颁发一个荣誉奖章,哪怕他是歪打正着,我们也该向他表示感谢!

教授的这篇报告里还有其它一些非常错误的观点,如污蔑台湾、韩国、泰国乃至伊拉克的民主化,认为在伊拉克搞民主把伊拉克变成了“战争地狱”,可是教授也不想一想萨达姆统治下的伊拉克又制造了多少人道主义灾难,面对几十个万人坑中的累累白骨,教授是不是也认为他们都死得活该呢?更何况,发生在今天伊拉克的诸多爆炸并不能为民主、自由、人权等普世价值理念提供反证——它进一步说明了在伊拉克建立民主制度具有重大的现实紧迫性!

再看教授对台湾、韩国、泰国民主的污蔑,说什么“大家看看新闻就知道现在台湾搞的政党模式多么混乱,党外有党、党内有派,动不动就游行、打斗。韩国、泰国都是多党制国家,现在的局面有目共睹。上台都靠金钱投入,下台后互相倾轧,贪腐坐牢的,跳崖自杀的,出国逃亡的,什么都有。”从这些经不起推敲的的言论里可看出教授现在糊涂到什么程度。如果不是“党外有党”,如果不是党派之间的相互监督,如果不是分权制衡——一句话,如果不是民主制度的话,请问大肆贪污公帑的陈水扁“总统”及其家人能被关进监狱吗?执政者因腐败问题被依法送进监狱——这不是民主的优越性反而成了民主的罪过?真是让人“郁闷”!我猜想教授大概是在大陆的一党政治下被“和谐”出了心理惯性,看到大陆领导人下台后没有一个人被揭露出有贪腐问题,没有一个人因为腐败问题而被送进监狱,所以就一口咬定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甚至为当今的陈水扁叫屈,这实在是“脑残”得有些夸张,连江泽民、李鹏都会感到脸红的。至于攻击他信流亡国外、特别是攻击卢武铉跳崖自杀,可以说是教授脑残得有些丧心病狂了。建议教授最好不要去伊拉克、台湾、韩国等地去旅游公干,否则说不准会像那个曾经鼓吹满清帝王大搞文字狱是有利于社会稳定的阎崇年一样——冷不丁挨上路人一个嘴巴子。

教授在文中还谈到所谓的“执政合法性”问题,教授说“现在西方有些反华的人也承认,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实现了历朝历代都做不到的富强。什么叫执政的合理性合法性?这就是!”
好一个“这就是”,我想告诉教授的是,首先,中国现在是既不“富”。若说富的话,只是一小部分官僚贵族集团及其依附势力因掠夺鲸吞国家和人民的财富而“先富”起来了,如《上海证券报》、《时代周报》、《人民政协报》、《青年时报》等4家报纸近年均报道过中国财富高度集中于少数富人及高干子弟的手中这一事实——报道说0.4%(约150万)的家庭占有了70%的国民财富。广东《时代周报》在2009625的报道中说,“中国财富的确在以全球最快的速度流入富人钱包。据国务院研究室、中央党校研究室、中宣部研究室、中国社科院等部门一份联合调查报告的数据,截至20063月底,中国内地私人拥有财产(不含在境外、外国的财产)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有27310人,超过1亿元以上的有3220人。在超过1亿元以上的富豪当中,有2932人是高干子女。他们占据了亿元户的91%,拥有资产20450余亿元。而考证其资产来源,主要是依靠家庭背景的权力资本。”而大部分人民也就是一个温饱水平,甚至还有相当一部分人连温饱问题也没有解决。据温家宝总理的数据,若按625元脱贫线划分,中国农村仍有贫困人口3000万左右,如果把标准再提高200元(年收入达825元——官僚们的一顿饭钱),那么农村贫困人口就是9000万。 而按照亚洲开发银行的贫困标准的话,中国农村每人每天生活费低于1美元的贫困人口至少在1.7亿人。
其次,中国现在也不“强”,不管中国现在有多少核武器,有多少飞机、坦克和大炮,教授必须承认的一个事实是——在2001年前后,中国最高当局竟然将满清时代沙俄强加给中国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如《北京条约》、《瑷珲条约》等给合法化了,因为中国政府与今天俄罗斯政府在东北边境上的重新划界就是以这些不平等条约为基础的,从而使150多万平方公里被沙俄侵占的土地再一次被中国政府从国际法的意义上“出卖”掉了。除此之外,中国在东海油气田问题上、在钓鱼岛问题上、在南海列岛等问题上更是表现得软弱无力,甚至还不如香港、台湾在这些问题上的表现。

可见中国并没有“富强”起来,教授所自鸣得意的“富强”感只不过是“老王卖瓜,自卖自夸”的游戏而已,欲以“政绩”突出来为专制强权做辩护,以为让老百姓生活整体改善了一点,专制政权就取得了“合法性基础”,就可以继续理直气壮的专制下去,这实在是缺乏有关“合法性”的政治常识。
一个政权的合法性来自什么?
答曰:来自于人民的民主授权——这是唯一的答案。请教授翻开《零八宪章》有关“民主”的章节里,《宪章》说:“政权的合法性来自人民,政治权力来源于人民;政治统治经过人民选择;公民享有真正的选举权,各级政府的主要政务官员必须通过定期的竞选产生。”甚至早在240多年前的杰斐逊就在《独立宣言》中宣布道:“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治理者的同意而产生的。” 而且杰斐逊明确说“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可惜的是教授既不思考读书,又不调查研究,远离人民群众,结果耳目失聪,连有关政权“合法性”的基本常识都弄错了,实在是该打板子。

最后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关于中国被什么“包围”的问题。
教授引用新加坡学者郑永年的话说:“如果看一下地图,中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被核武器所包围的国家”。是的,客观上讲,中国的周边是分布着四五个拥有核武器的国家,如俄罗斯、巴基斯坦、印度,也许再加上半个朝鲜。但除了俄罗斯外,其它所有国家的所谓核武器都不足以威胁中国。当然教授的问题落脚点并不在核武器,而是说,美国通过中国周边的民主国家和半民主化国家的扩张,正在对中国形成包围,且这种民主的“包围”圈越来越小。这话是有道理的。今天的中国周边除了朝鲜、越南、老挝、缅甸四个国家与中国属“同类项”外,其它如东边的韩国、日本、台湾,南边的菲律宾、泰国、印度、尼泊尔,西边的阿富汗、巴基斯坦,北边、西北面的蒙古及前独联体国家等均是民主化或半民主化的国家或地区,不仅如此,在当今世界的所有大国里(中国、美国、日本、加拿大、印度、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俄罗斯),也唯有中国不是民主国家。中国——我的祖国确实处在“民主世界”的包围中!
怎么办?
是继续抵制“普世价值”,还是顺应历史潮流?在这个问题上,我想邀请教授聆听一下半个多世纪前的共产党人的声音——在美国国庆日的1944年的74,中共领袖周恩来领导的《新华日报》发表社论说:“我们共产党人现在所进行的工作,乃是华盛顿、杰斐逊、林肯等早已在美国进行过了的工作,它一定会得到而且已经得到民主的美国的同情”。在当年的330,同一个《新华日报》还载文说:“民主的潮流正在汹涌,现在是民权的时代,人民应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和身体的自由是真理,实现民主政治是真理,真理是要胜利的,所有高举民主的大旗奋斗着的世界和中国人民是一定要胜利的。”
也正因此,希望教授不要再固执己见、冥顽不化,不要再犯教条主义的错误,不要再犯世界观、价值观与方法论的错误,不要再抱着阶级分析的方法不放手、不要再站在人民利益的对立面,不要再为权贵集团的既得利益去做破绽百出的辩护;回归人权、人性和人道,回归以民主、自由、人权、平等为核心价值的普世价值中来,以实际行动响应《零八宪章》的号召,“积极参与到公民运动中来,共同推动中国社会的伟大变革,以期早日建成一个自由、民主、宪政的国家,实现国人百余年来锲而不舍的追求与梦想”,铸造中华民族骄傲于人类的繁荣、灿烂与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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