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首发于《民主中国》2010.3.16.)
为刘晓波辩护!!
赵常青
写下这个题目的时候,我自己都感到有些怪异。
记得王丹96年10月第二次被判刑的时候,著名学者许良英 先生曾写过一篇题目叫《为王丹辩护》的文章发在《北京之春》上。但许 先生的辩护是讲道理给共产党听的,指出当局强加给王丹的罪名不是“牵强附会”便是“无限上纲”。而我今天的这篇辩护却不是讲道理给共产党听,而是要说给一群“多年来关心并参与中国民主运动的流亡海外作家、异议人士和海外华裔”听的,也顺便说给旅居德国的遇罗锦 女士听听——这可能是引火烧身的事,但没关系,道理是必须讲的,而且必须讲明!
众所周知,2009年12月23日 ,北京市第一中院开庭审理了刘晓波的所谓“煽颠”案,在法庭的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刘晓波只被允许用四分钟时间发言,在不能充分表述自己观点的情况下,刘晓波只好授权其 夫人刘霞 女士将自己本应该在法庭所作的演说文稿《我没有敌人》交给自由亚洲电台发表,却不料一石激起千层浪,在国内外引起诸多评论。
本来,不同观点的表达乃至于争论都很正常,或褒或贬、或抑或扬,只要持之有故、言之成理,都符合“言论自由”的范畴。但春节前后见诸于媒体的几篇批评却让人感到有悖常识。尤其是由二十位“活跃人士”所发的反对刘晓波被提名“诺贝尔和平奖”的《公开信》以及由遇罗锦 女士所发出的“和谐大使”高论不仅有悖于常识,而且简直是吹毛求疵乃至于对刘晓波 先生落井下石了。更有甚者是《公开信》的作者群与锦女士将“共党特工”的大帽子扣在了刘晓波的头上——至少在他们的笔下,刘晓波是有着非常严重的“共特”嫌疑的,这在政治伦理上真正的是一件“令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情——共产党所很难直接做到的事情,出人意料的让这帮似乎应该是“革命战友”的“海外同志”轻而易举地完成了,呜呼,其怪耶欤!
下面我将根据这群“海外同志”的具体指责来为身不由己的刘晓波 先生做一下具体的辩护,欢迎《公开信》作者群及锦女士作出新的批评。
l 刘晓波在“粉饰政权”吗?
l “我没有敌人”究竟何指?
l “特务”“和平奖”及其它